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于去年底发出通知,自本年1月1日起,免征蔬菜流转环节增值税。记者昨日得悉,市国税局正在抓住履行这项优惠政策。
据了解,免征蔬菜流转环节增值税,是对从事蔬菜批发、零售的纳税人出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,触及根菜类、薯芋类、葱蒜类、白菜类、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种类的蔬菜,凡通过选择、清洗、切分、暴晒等工序加工的蔬菜,归于免征规模。各类蔬菜罐头不归于免征规模。
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说,本年1月1日前,我市对蔬菜流转环节征收的增值税主要有两种状况:一是年出售额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,依照13%的税率征收;二是小规模纳税人,履行3%的征收率。因而,蔬菜流转环节免征增值税,大型超市、蔬菜配送企业和蔬菜批发户将是直接受益者。一起,蔬菜流转本钱降低了,市民有望享受到更多的“平价菜”。